多倫多,安大略,2019年9月9日-Melinor能源Inc,(TSXV:”MLR”)(“Melinor”或者“此公司”)今天宣布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,Goondicum能源Pty,Ltd(“Goondicum”)以及Melinor澳大利亞Pty,Ltd(“Melinor澳大利亞”以及,同Goondicum,”全資子公司”)任命志愿管理員(“管理員”)根據(jù)第436A條澳大利亞公司企業(yè)法案2001年(澳大利亞)。根據(jù)子公司負責人評價,子公司現(xiàn)在或者在不久的將來將面臨破產(chǎn)。子公司目前無法得到更多的資金來維持商業(yè)運轉,原因是在Goondicum礦產(chǎn)能不達標。公司管理員采取對子公司的運營以及財富的管理。管理員的任命會給子公司在債權人前的有限的法定保護,目的是讓子公司,他們的債權人,有擔保和無擔保,以及他們的股東,Melinor,尋求一個技術審查以及推出一個計劃或者銷售戰(zhàn)略來保持最大化的子公司恢復。然而,這里沒法保證所有的行動會成功的保證子公司資產(chǎn)會被Melinor收回。